近日,电影《惊天救援》到北京大学路演,但遭到北大一学生指出几处常识性错误,并在事后于网上进行指点批评,且给了差评后,最终“惹火烧身”,最终被要求公开道歉,还因此被学校团委给了撤职处分。
主旋律电影不能批评?北大学生因评价《惊天救援》道歉并被撤职
该学生还在此后,发出了一封“向《惊天救援》剧组致歉”的公开信:
“在4月22日《惊天救援》的北大点映会后,我在……上发表了关于该影片的负面评论,经院系,党委,团委的联合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特此更正言论,为该影片消除影响,恳请片方不要继续向学校施压”。
“更正评论如下:《惊天救援》是一部极其优秀的主旋律影片,反映了消防员的大无畏精神,为社会敲响了消防警钟。影片中不存在任何逻辑错误和科学性常识错误,在点映会上不存在敷衍了事和傲慢对待学生的情况。本人此前的错误言论仅代表个人,与校内任何组织无关。以上所有内容均为本人自愿发布”。
但如果“从字里看出字来”,估计没人会相信这位北大学生的“更正评论”是真心话吧?从此前的指出错误和给予差评,到现更正为“影片中不存在任何错误”,这就不禁会令人呵呵冷笑了:难道这就是电影方真正想要的结果吗?
不过,很快北大团委方面,以及电影制片方面称上述情况为假——现在,到底谁的是事实?还不得而知。
不过,这里面显然涉及到一个重要话题——那就是挂上了“正能量、主旋律”之名的艺术作品,是不是就不能指出常识、逻辑错误了?是不是就不能批评作品在艺术表现力等方面的不足了?甚至是不能对作品给出差评了呢?
显然,对一部“正能量、主旋律”类型的艺术作品进行批评,甚至是给出“差评”,这仍然属于艺术评论,或是观众点评的正常范畴,无论人们给予好评或差评,跟作品是不是“正能量、主旋律”的类型、主题及内容无关,哪怕是给予这样的作品以差评,也只能说其艺术创作欠佳、不成功,并不代表否定了“正能量、主旋律”本身!
所以,不要拿艺术作品的类型——“主旋律、正能量”作为拒绝艺术评论、艺术批评的借口,这样做的目的,只会令此类型的艺术作品失去真正的艺术监督和现实检验,则要想创作出优秀的正有量、主旋律艺术作品就会更难了!
电影等艺术作品,不管是否属于“正能量、主旋律”类型,本质上都是文艺作品,都要符合艺术规律,也不可能在艺术表现力上都能做到尽善尽美——“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为何一部电影,就可以拒绝批评与指正了呢?
这其实还会让人联想到一些网络“爱国表演艺术家”的大V们——比如粉丝达上千万的司马南,“爱国”是其言必提及的标签,但是,被嘲讽为“口力劳动者”的他,却被他的“反美是工作,去美是生活”之“照妖镜”映出了原形与本质:一个拿爱国当工具、当生意的人,在国内大赚特赚流量钱,但却将钱润到美国购房置业,令家人在美帝处享乐,则一个言行不一、人格分裂的虚伪爱国形象就水落石出了!
所以,“爱国、正能量、主旋律”本身,当然是值得赞扬、宣传的事物,但是,真的是只要一挂上这些标签,就成了封剌的一道不可指点的“圣旨”,就不准任何人予以置喙了吗?
如此做的目的,反而要令人怀疑了:难道这样的作品,这样的人,真心、初心并不在于“正能量、主旋律”上,而是在于依靠这些美好事物和概念来谋取私利吧?如此发“爱国财、正能量财”的假大空行为,其实本质上,只会是一种“高级黑、低给红”的负能量了!【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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