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生日当天请17个朋友吃日料,女子看到店家宣传是302元每人,女子当成是自助餐的价格,谁知吃完后店家竟要求付14535元,店家称,302元是人均消费价格。
(案例来源:重庆新闻频道)
孔女士快要过生日了,为了庆祝这个大喜的日子,她请了17个朋友来参加生日宴会,为了能够举办好这次宴会,孔女士提前几天开始寻找合适的饭店。
想要吃的饱,更想吃的好,这可伤了孔女士的脑筋,一连翻看了几天,经过多次对比,孔女士看中一家日料店,从店家宣传的图片来看,店里的菜品非常丰富,还显得十分新鲜,让人看着就有食欲。
就是菜品的价格有些贵,可孔女士为了办好这次宴会,也决定豁出去了,孔女士再一次确定了价格,店家在价钱上,明显的村出302元每个人,孔女士觉得贵,肯定有贵的道理。
到了生日前一天,孔女士将订好的饭店提前告诉了17位朋友,告诉他们这是一家非常高档的日料店,希望参加宴会的人能敞开来吃,不虚此行。
到了生日宴当天,孔女士早早到了店里等朋友们,朋友们也都非常及时,一个接着一个也早早的就到了饭店,按照预定的时间,生日宴会隆重的开始了。
17个朋友浩浩荡荡的一桌,大家看了菜单也觉得孔女士此次非常的大气,上面都是一些不常见的菜品,且价钱还非常昂贵,像蓝鳍金枪鱼刺身、北极贝等一些罕见的海鲜全部被孔女士点了一遍。
寿司、拉面更不要说了,几乎人均一份,孔女士还不忘随时提醒大家,能吃多少吃多少,千万不要客气。店里也看来了这么一大单客户,还专门派出了店员服务,店员忙着介绍各种菜品的制作方法,还帮助大家分餐。
在此次用餐过程中,孔女士和她的17位朋友尽享优质待遇,朋友们越吃越开心,大家都觉得不吃回本,不能罢休。吃着的同时又点了很多酒,就连600多一份的和牛都连续点了几回。
孔女士在拼命加菜,如鳗鱼刺身时,还被店员制止,劝告孔女士点太多吃不完。可孔女士认为点菜是自己的自由,她和朋友们甚至还悄悄的讨论,店员可能是想替店家省钱吧。
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聚会,大家一边吃一边讨论最近的工作和生活,聚餐的氛围一再被推向高潮,大家把酒言欢,快乐至极。直至酒足饭饱时,孔女士很少见桌子上还有很多食物没有吃完。
后面还有一些没有上的菜,店员也悄悄的把菜退了,店家为了留住这个大客户,在结账时主动给孔女士打了个九折。孔女士喜笑颜开准备付钱时,一下傻了眼。
因为店家告诉她这顿饭她一共吃了14535元。孔女士认为店家是不是算错了账,孔女士把自己请来的客人数量,连同孩子都数了一遍,全算上也只能有6000多元的饭钱,怎么可能会有五位数那么多呢。
孔女士表示质疑,这不是一家自助餐厅吗?店员见孔女士吃饭时大气,付钱时却犹豫,爱搭不理的称,自己从来没有表示过这是一家自助餐厅。
店员要孔女士好好再看一看宣传图,上面写的是人均消费划到302元每个人,并不是表示302一位的自助餐。孔女士也买店家的帐,孔女士将此事一发,要求给自己一个合理的答复。
孔女士认为店家在宣传时存在误导,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分析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在这件事情中,孔女士表示,店家宣传时没有做到详细说明,造成自己的误解,所以才当成自助餐消费。而店家作为经营者,有告知店内真实、全面消费情况的义务,不能弄虚作假的宣传。
可店家却称,自己宣传的是人均消费,并没有标出是自助餐的价格。而孔女士进店后就拿着菜单点菜,自助餐则是自行取餐。
孔女士从头至尾没有对点餐模式提出过质疑,也没有向店员咨询,店家认为孔女士自身也应当承担责任。
所以,店家以后对于宣传的模式,表示会加以改进,而孔女士也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相应的赔偿。
对此,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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