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了,三恶魔瑟瑟发抖!人民日报发声,最高检出手!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年满12周岁未成年人犯罪,要判刑了!!!现在网络上大家认可的一种说法是,但凡故意杀人了的,不管什么年龄都应该死刑,年龄不是免死金牌。而且一定要公审,停课让全国学生一同见证,起到警醒作用,现在已经出现蝴蝶效应了,绝不能姑息。感觉现在真的是反过来了,罪犯都是要各种保护打马赛克,化名,又因年龄限制不能立案不负刑事责任,受害人反倒没有什么保护的了。也就是说只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起保护作用,对于守法的未成年人几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种人没接受完最基础的教育,等20年后出来也已经废了,很可能还有很强的报复心理,就算没死也最好别出来了。你支持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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