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张先生逛淘宝拍卖时,看中一辆2012款奔驰E260,一元起拍,结果没人竞争,他以1块钱成交!可还没高兴30分钟,就出事了!拍卖公司打来电话,说拍卖出错了,这场拍卖要撤销,赔偿违约金为成交价的5%,也就是5分钱!张先生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张先生有逛拍卖的习惯,他每天闲暇之余,最喜欢逛淘宝拍卖,期待能捡到什么宝贝。而就在一个普通的午后,他发现了一辆2012款的奔驰E260,那车虽然是二手的,评估价有12.5万,但是成色很新,而且最吸引人的是——1元起拍!
这个价格对于张先生来说简直是白送,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竞拍。随着拍卖进程的推进,期间并没有其他人和他竞争,最终,张先生以仅仅1元的价格成交。
他欣喜若狂,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好运。可是,还没等他高兴够,一个晴天霹雳就砸了下来。拍卖公司打来电话,说拍卖出错了,这场拍卖要撤销,赔偿违约金为成交价的5%,因为他是1块钱成交的,也就是五分钱!
张先生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他与拍卖公司交涉,但对方坚持这是公司的规定,按照拍卖流程,他们承担5%的违约赔偿!张先生一气之下,将这个事情发到了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记者陪同张先生再次联系对方,对方表示是因为车主嫌价格低,不想卖了,于是选择了毁拍!并声称拍中之后,还需要买卖双方确认,才能成交!
平台也已经介入,张先生表示,若是对方不把车过户给他,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种是只有第一次出价是1块,第二口价估计就十几万了,你是运气好排到第一口,要是网速慢排到第二口你得花十几万了。
也有网友说,一块钱竞拍,一看就是内部竞拍公司或者关系户 要了,只不过被你抢到了。
从法律角度看:
张先生竞得车辆后,与拍卖公司之间成立了合法有效的拍卖合同关系,在张先生已经按约支付了全部费用后,拍卖公司未能按约交付车辆,已构成违约,应当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拍卖成功后确实有可能被撤销,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拍卖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和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如果拍卖公司认为拍卖出现了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但是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拍卖过程中存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
如果法院认定拍卖确实存在问题,可以裁定撤销拍卖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拍卖公司认为拍卖出现错误,需要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并证明拍卖存在问题。并不是单纯的一句,不想卖了就行!
以目前的情况看,拍卖公司是不可能给张先生过户的,那么,张先生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提醒大家在参与拍卖等网络竞拍活动时,务必谨慎行事。在竞拍前,务必了解清楚拍卖规则和其他相关条款,并确保自己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在网络竞拍时更加谨慎,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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