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女网民发帖谈公屋装修费用
上周四(17日),有女网民于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发文,透露自己原本住在1个单人公屋单位,由于她即将转去3至4人单位,所以房屋署要求她把原住单位还原,并附上报价单向她逐一列出每个改动项目的收费。
从她上传的报价单看到,该公屋单位共有8个项目需要还原,包括厨房门连框$3,351、厕所门连框$1,500、座厕$900、冲厕水箱$755、洗面盆$868、锌盆$984、拆除吊柜等杂物$720,其中灶台还原费用让她相当惊讶,竟要价$2,020,「估唔到厨房个灶台咁贵」,所有费用总共是1.1万。
港女补充道,表示自己刚搬入1人单位时,曾向房屋署申请翻新津贴(金额相等于3个月租金),为单位进行简单装修,因此连同该津贴后,她认为今次还原费用算是合理,「其实计返其实都ok既,都系预计之内」。
帖文引来大批网民留言,网民反应两极,大多数人都觉得还原费用非常合理,「唔贵wow」、「抵到烂」、「一向租楼都唔可以拆业主D野架拉」。但亦有网民嫌房署收费太贵,并在帖文下方分享个人经验,「我现在都惊系呀,因为我拆咗个厨房改过晒啲炉头位,唔知要畀几多钱呀!」、「我有同事搬离公屋时剩系赔大门都7仟几」。
有网民看后则指出,出租公屋原意为解决基层市民的住屋需要,仅为租住,并不是保证可以住一世,同时又建议大家入住公屋时尽量不要幅改动单位,「其实公屋只系租住,乜都唔整咪唔使烦啰」、「如果諗住抽居屋或唔打算住过世,就千祈唔好亂改亂拆或豪装间公屋」。
事实上,根据公屋租约条款,事前未经房屋署书面同意,租户不得改动单位内任何固定装置、间隔或其他架设。如违规改动,即属违反租约条款,住户须自费纠正或还原,如不能还原,或不配合修复工程,有可能遭终止租约。租户如欲改动单位内设备,可参考屋邨办事处的固定装置分类列表,以免触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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