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曾引舆论高度关注的“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于5月27日出狱。案件另一位当事人王亚军已在去年8月份出狱。
图片来自网络
事件背景:
2014年7月暑假期间,两名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一学生闫啸天和王亚军倒卖了16只小鸟。这些小鸟被鉴定为1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2只隼形目隼科动物。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包括法律界的热议和公众长期的关注。
被查获的部分燕隼
2015年,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2017)豫刑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闫啸天代理律师付建介绍第一次掏鸟地
服刑期间,闫啸天获减刑20个月。获得多次表扬,被评为2019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家人团聚:
“一晃8年10个月过去了”,闫啸天母亲说道,回家后,他第一件事是给去世的奶奶上坟。“接着,他想先适应适应社会,再看看创业做什么。”,“等星星盼月亮,好在现在终于熬到头了。”闫爱民说,“他才29岁,虽然最好的年华已经荒废了,但还不晚。”
闫啸天父亲正在刷家里墙面
闫啸天出狱前几天父亲特地将家里房子刷白,迎接儿子回家。
很多网友提议,以“掏鸟案”这么高的关注度,闫啸天出狱后可以开视频号,做直播。
对于网友们的建议,闫爱民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都可以尝试,趁着自己还能干,和儿子一起把日子过好。“这是最重要的,平平安安地过自己的日子。”
网友热议:
笔者最后说
“掏鸟案”两位当事人都已经出狱,事情也尘埃落定,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应该给予改正错误。重新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和工作。
我们应该更加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环境保护,加强教育和宣传,让每个人都认识到野生动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现在互联网很火,直播也很火,作为笔者希望当事人能平静的融入社会工作、生活,坦然的面对未来,不要被网络带偏,那这个案件来炒作!
对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一起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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