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是天底下最大的借口,借着为你好的名义,做处处为难你的事情”

“一刀切,无情冷漠”

“房地产烂尾楼诈骗 又不见追责”

近日,一起银行取钱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关注。据洛阳晚报 2 月 28 日的报道,一名男子在银行柜台取钱时,因不满柜员询问取钱用途,一气之下决定注销银行卡。

男子怒销银行卡后续,柜员:我不为难你,会被扣7000元工资  第1张

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到,一位黑衣男子坐在柜台前,情绪激动地向柜员表示要立即注销银行卡,并要求取出卡内的资金。男子对于自己的银行卡和资金,在取钱时却被询问用途感到愤怒,他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规定,并表示不再愿意将钱存入银行。

然而,与此同时, 银行员工们也在大吐苦水。一位实习期月薪仅 2000 元的银行柜员透露,自己因为开了一张二类卡,竟被罚款 7000 元。这张卡后来涉及了 9600 元的电信诈骗款。尽管该柜员解释称,已复印客户户口本,居委会和派出所也开具了证明,还进行了流水监测和电话回访等操作,但仍然无法避免被扣罚。

在这里,我想说,非常反感这种过度矫正的做法,防范电诈固然重要,但不能因此过于敏感,人为地制造各种障碍来影响真正的服务。银行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方便和服务客户业务,而不是代替公安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只要是客户正常合理的存取,就应该给予支持,而不是制造麻烦。

虽然看似都设定了责任人,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作用。银行只需要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转账和保管工作,对于符合以上流程办理条件的业务都应该办理。诈骗从个人角度来看,是部分人群警惕性不高所导致的;从违法犯罪的角度来看,是公安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去打击和遏制的犯罪类型。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不要因为个人或机构的无能而扩大责任范围。职权不分会导致社会管理的混乱。银行只是服务机构,却拥有了管理权力,这就好比物业本应服务业主,却变成了管理业主,主次颠倒,黑白混淆。

为什么现在的管理部门喜欢制造麻烦,问题的根源是什么?(来源:元素实验室)